CF/Fang您好:
首次申請印鑑證明,需先親自辦理「印鑑登記」,
請您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、印鑑章,親赴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方能辦理。
登記完竣後,日後如需申請印鑑證明,可由您本人填寫委託書,註明印鑑證明申請份數及使用目的,將您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、印鑑章正本、填妥簽章之委託書交受委託人代為申辦(仍需至您的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),受委託人並須檢繳驗國民分證正本。
依據您的留言,如您過去未曾辦理印鑑登記,請您本人親赴戶籍地(南化)戶所辦理。
如您過去已經辦妥印鑑登記,可填妥委託書(註明份數及使用目的),將您的身分證影本、原先登記的印鑑章正本,交給您兄長受託辦理,並請兄長攜帶自己的國民身分證至您的戶籍地(南化)戶所代為申辦。
上述回答如有不清楚之處,歡迎電洽本所洽詢:06-5817445
承辦人:戶籍員郭小姐
祝您順心
臺南市善化區戶政事務所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