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愛的將果您好:
感謝您的留言,關於您的問題回覆三點如下:
1.目前辦理首次親辦護照人別確認是任一戶政事務所均可辦理。
2.辦理方式:由父親或母親陪同未滿18歲的小朋友親赴任一戶所辦理。
3.應備文件:
(1)如小朋友已經年滿14歲請攜帶國民身分證、未滿則攜帶戶口名簿。
(2)小朋友六個月內拍攝的兩吋大頭照1張,規格如網址所示:http://www.boca.gov.tw/ct.asp?xItem=2957&CtNode=678#
(3)陪同來辦的父親或母親的國民身分證。
如您對以上回答仍有不了解之處,歡迎隨時來電洽詢。
聯絡電話:06-5817445 本案聯絡人:郭雨函
敬祝您 順心如意
臺南市善化區戶政事務所 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