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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宣導】請勿任意攜帶或寄送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,違者將處以新臺幣3000元以上之罰鍰。

動植物或相關產品輸入我國時,應符合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」及「植物防疫檢疫法」等相關規定,經查獲違規攜帶或以郵包或快遞方式違規輸入動植物檢疫物者,最高處以新臺幣100萬元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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